而在火炮作坊,李轩也是查看了生产出来的一百五十斤的营炮,当然了,火炮这玩意太过危险,他还是不会亲自去试射的。
视察完作坊后,李轩表示,后续部队的各类装备,后期是火枪以及火炮必须严格遵循统一的标准,各作坊生产的枪炮必须是同一个规格,不能乱生产。
为此,李轩还特地把现有的火枪以及火炮定下了详细的型号以及参数标准,现有的火枪称之为宣平二年式步枪,采用十四毫米口径,火绳击发机构,发射纸壳定装弹药,采用套筒式刺刀,标尺、准星。
一百五十斤的营炮也是定型为元年式两斤行营炮。
五百斤火炮被定型为元年式两斤长野战炮,八百斤火炮则是被定型为二年式五斤野战炮。
行营炮和野战炮的区别则是以作战用途来进行区分,可以直接伴随步兵作战的火炮则是定型为行营炮,而实施火炮压制的火炮则是定型为野战炮。
这个区分,不以重量,不以发射炮弹种类,不以口径,身管长短进行区分,只以作战用途进行区分!
而两斤、五斤这些称呼,则是取代了以往用火炮重量进行区分的惯例,而是用发射炮弹的重量进行区分,不过也并不是严格遵照重量,只是取一个整数而已。
比如说原来的八百斤火炮,实际上其发射的实心炮弹还没有五斤呢,但是也用五斤称呼。
这些斤数的称呼,和此时西方用磅来称呼火炮的大小和型号是差不多的,而且大唐王朝的火炮和西方的火炮发射的炮弹重量,其实也是差不多,虽然有差距,但是基本可以看成是同一个等级的东西,比如说两斤火炮基本上可以对应西方的三磅火炮,五斤火炮可以对应六磅火炮,七斤对应九磅炮。
而一千三百斤的火炮,其发射的实心炮弹重大约七斤,大体和西方的九磅火炮差不多同等威力,所以这款火炮也被称之为二年式七斤野战炮。
这些称呼,年份是用来区分同类型火炮的具体型号,炮弹重量是区分火炮威力,行营炮、野战炮是用来区分用途的。
比以往的一百五十斤、五百斤、八百斤、一千三百斤火炮进行区分要更加的准确。
当然了,如今大唐王朝各型号的火炮基本只有一代,所以也可以略去前面的年份,直接简称为两斤行营炮,两斤野战炮,五斤野战炮、七斤野战炮。
确定型号以及参数,这是李轩为了避免各个作坊生产出来的枪炮口径大小不同,以至于无法通用。
当李轩在柳州城那边进行视察,然后整顿柳州城内各机构情况的时候,大唐王师的军事行动也是没有停下来。
不过在军事行动继续的同时,李轩首先却是对大唐王师各部的作战方向以及各部队主官进行了新一轮的调整!
首先是东进到桂林的偏师,该部的下属两个营分别嫡属于第一步兵旅第二步兵团、第三守备旅,然而因为其远在桂林,实际上已经是很难和第一步兵旅、第三守备旅保持密切联系。
李轩干脆把这一部分部队单独编组,成立暂编第一团,第二步兵团副团长徐科中校担任该团团长,原的第二步兵团第二预备营、第十三守备营、桂林独立守备营都是纳入其中,并相继给予暂编第一营、暂编第二营、暂编第三营的番号。
第二步兵团、第三守备旅重建其预备营以及第十三守备营。
同时从贵州中部南下广西庆元府的第四步兵团第一预备营,第四守备营也是改组为暂编第二团,各部改称暂编第四营、第五营,另外还给他们留下了一个暂编第六营的编制。
暂编团的编制,乃是李轩专门设立用来拥有次要战线,并且只是临时编制的部队,而且这些部队也没有严格规定是要正规军还是守备军,但是这些部队毫无疑问,都将会是使用冷兵器为主。
此外,这些部队既然挂上了暂编这个前缀,就代表着随时都会撤编、拆分、合并,乃是一种临时编制,不会长期存在。
比如说等拿下了桂林乃至广西东北部的其他地方后,暂编第一步兵团肯定是要撤编的,后续这些部队将会重新编入正规军或者守备军之中。
当然了,设立暂编步兵团只是对现有部队,尤其是在次要战线上的偏师进行整顿,明确统属关系而已。
相对于暂编团的设立,变动更大的乃是主力部队的调整!